所謂“釘下家”,就是不讓下家吃牌,採取他打什麼,我也打什麼的辦法。或稱“頂下家”、“注下家”均是。釘下家,其實所釘者不僅下家而已,有時是兼顧其他兩家的。


對面、上家,相離較遠,難以控制;而下家在你脅下,應該設法控制他,使他盡可能沒有進張,他也就可少打危險的生張。因此,釘下家也就有了使其他兩家延緩進張的效力,所以釘下家是打麻將的基本技術之一。


下家打一張四索,你也打一張四索,固然是釘,可是這種機會並不多。下家打一張四索,你打一張一索,固然可以保他決不致吃進,然而這也未必能釘得牢。


我們所以說:“釘得牢”,而不說“釘到底”,是因為“釘到底”雖然可能,然而一定要自己不預備胡牌,否則就不可能;每副牌都不求和,決非上策;所以,如能釘得牢便應滿足了。


然而要釘得牢,就應掌握兩個基本訣竅。

  1. 記住下家所打牌的先後次序。
    打麻將,要有記牌的本領,這樣技巧才能臻於上乘。
    有一種所謂“一條龍”的打法,將所打的牌一張張地排在門前,那就可以省卻記牌的麻煩;然而這種打法,到現在還不十分普遍。所以,記牢下家的打牌先後還是需要的,當然在此基礎上還得加以推測。
    這裏不說“記牢下家所打的牌”,而說“記牢下家所打的牌的先後”,是因為僅僅記牢所打的牌,未必能做出合理的推測,而記牢其先後,方可使做出的推測有七八成的準確率。
    要記牢下家打牌的先後次序,唯一的方法是全神貫注,注意下家牌的進出,同時要掌握下家打牌的習慣和訣竅,這樣便可猜測其手中所有的牌。
    譬如:下家所打的五張牌的次序是:南,西,一萬,九萬,二筒。你可釘之牌的範圍是:除上述的五張外,還是二萬及一筒等,四萬有時也可以打。其理由是:他的牌至少有三四張孤張,如有二、五萬搭子或二萬一對,決不肯先打一萬後打二筒。同時,任何萬子必較索子來得穩健,因為從五張牌來看,萬子搭子最多一搭,而索子可以斷言必有搭子,甚至於打一索、九索也較打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萬為危險。
  2. 預先留一個餘地。
    你坐在他的上家,比他先打牌,所以時常會遇到你所打的牌就是他所打的牌,覺得無牌可釘。尤其是下家是一個技巧精明者或牌風甚順的時候,更容易遇到這種情況。這時,你應該來一個“未雨綢繆”。
    我們主張:在牌豎起的時候,應有一個統盤的籌畫(包括釘下家的計畫)。
    你不妨在打第一張或第二張的時候,打一張尖張(倘若你手中的牌相當好,而東、南、西、北風之類並不多的話)。
    這樣做有兩種意義:一可以試探下家是否要吃這一類的牌,而吃了這一張之後,打牌的次序就變成他先打你後打了;二可以永遠留一張沒有用的牌來釘下家(倘若他不吃的話——事實上,十次中有七次下家不會吃的,因為時間太早,他的搭子尚未兜齊,或不想吃,或不能吃)。
    這裏所謂的尖張,決非二、八,而是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,因為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,任何一張打過之後,你便有了更大的釘張範圍(如打過四萬,一萬、七萬便在可打之列——這固然有時會失算,然而便宜下家的機會必是在一半之下),二、八就根本可視作么、九,因為下家如在很早的時候打出么、九,二、八便是相當拿穩的牌了(如遲打么、九,便應特別留意)。


這裏舉幾個時常遇到的例子:
【譬如】:下家未曾打過萬子,而你手中有三、五、六萬三張,依常理而言,這張三萬是無用的,然而下家所打的牌既然顯示一種可能性——要吃萬子,你便應少打萬子。在這種時候,應該儘量打其他的牌,切不應該先試一張三萬,因為你尚可不打三萬,而打六萬(倘若抓進一張四萬或吃進一張四萬),甚至兩張都可不打(如抓進一萬、三萬時,可拆其他的搭子)。這種“扣留”是相當重要的,因為:

(1)下家也許在搭子將齊的時候打一張六萬,你就可釘一張六萬,或他打一張九萬,你也可打六萬(至少限度較三萬為穩,因為下家既多萬子,難免沒有邊三萬的搭子(或三萬一對);

(2)可挽救危險的局面——即拆其他的搭子而留三萬(希望抓進一、二萬成搭)。
如有一、二、三、四萬時亦相同,不應以為一萬是大么,可隨便打,在此種情形下(即下家未打萬子),一萬十九恰是下家所要的牌。
這種猜測,並不限於下家是在做一色;不做一色時,其可能性亦相仿。
衍張(如三、五、六萬中之三萬)決不應該隨便打。這是一般人所忽略的。注意了這一問題,才算做到了“只只打熟張”。

【譬如】:下家老早就拆邊七萬的搭子,你便切忌打七萬,因為這不是釘,而是送了。當然,在這種情形下,打四萬也是不對的。
又如下家老早就拆四、七萬搭子,同時沒有做一色的嫌疑,便應緊防他要吃一、四萬。
因為這類拆搭子的方法是最尋常的。


【譬如】:下家沒有打過筒子,而你手中僅存的七張牌是二萬一對,六筒三張,四筒、七筒各一張,抓進一張三萬,這時你應該打哪一張?這類情況是常有的。一般人認為,應該先打四筒,以為這樣八筒上張可不吃虧;但我們以為可先打七筒。
理由是:決無先打三萬或二萬之理,因此吃虧太多。自己有三張六筒,打七筒,下家可吃進的機會不多,而且就是吃進了,未必是一張甚合胃口的牌,而四筒必是下家所最合意的牌。
打七筒似乎吃虧一張八筒的進張,甚至於九筒的進張。其實,留四筒可以有二三筒的進張而聽張,利害方面相差無幾。
換言之,凡遇有自己一坎的時候,就應該先打近邊的牌,而後再打人家可吃的機會較多的一張牌。
這個例子,當然是在主要取守勢的情況下出現的。牌的組合如此,十九你是應該取守勢的。因為,最低限度你要再上一張才聽張,而別人所處的情形也大致如此,所以總以守為宜。


【譬如】:到最後七張時,摸進一張後你的牌有兩對和兩搭,這時應該打哪一張?
我們已經說過:應先拆對,然後拆搭。問題在於拆哪一對呢?
在這種情形下,拆對的宗旨應該是減少下家可吃的機會。即所拆的對子應該愈近邊張愈好,這對牌附近的牌愈多見愈好。例如你有八、九萬兩對,應該打九萬;或有三、四萬兩對,如一、二萬多見,則打三萬,五、六萬多見,則打四萬【如為二筒一對,三索一對,也同此理】。


除了有特殊徵象可以斷定下家不需要某幾張牌外,就應該計算下家吃進的可能性的多寡,來確定你打什麼牌,務求下家缺少可吃的機會。
麻將變化無窮,下家打一張中風,你有一對(甚至於有一坎),但可以不碰,而拆對以釘——在某種情形下,這樣打牌未必是十分吃虧的。
這類釘下家的辦法,遇到下家有胡大牌的可能性時,頗可施行。


總之,在情勢上應該守勢的時候,釘下家是要破釜沉舟的;在一般情勢下,則應在可能的範圍內釘下家;純取攻勢的時候,應先打尖張而留熟張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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